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的意见
(哈政发〔200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工作透明度都有了明显提高。但是,行政权力运行中仍然存在不规范问题,权责不清、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以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为理清行政权力,进一步明确行政职责,市政府责成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本级和市政府各部门涉法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编制《哈尔滨市行政权力目录》,确定了市政府本级行政权力142项,市政府所属的56个委办局行政权力4866项,并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成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对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的认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是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基础性工作。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对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行政机关职能转变,营造更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提高对规范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认识,切实把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成果落到实处。
(二)树立“公众为本,低成本、高效率”的行政理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要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使“权力型政府”向“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有限政府”转变。因此,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应当破除行政本位及官本位的思维定势,树立“成本-效益”的观念,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三)加强对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根据市政府行政权力清理结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专门人员逐项理清行政权力,明晰部门职责;要掌握工作进度,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将各项规范行政权力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大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