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老干部局和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配合(方案另发)。
二、走访慰问、优抚活动
(一)2008年1月17、18日(农历十二月初十、十一),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走访慰问各自联系的党外人士(现职领导除外)。
此项活动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安排和组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协助。
(二)2008年1月20日(农历十二月十三)前,市委、市政府领导走访慰问2007年“感动哈尔滨人物”。
此项活动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
(三)2008年1月21日至25日(农历十二月十四至十八),市委常委深入所联系的县(市)走访慰问受灾农户、五保户、老党员、优抚对象,到敬老院进行慰问。
此项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委负责安排和组织,市委办公厅配合(方案另发)。
(四)2008年1月23日至25日(农历十二月十六至十八),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组成走访慰问团,深入市区走访慰问下岗(困难)职工、劳动模范、老党员、优抚对象、低保户,到特困企业进行慰问。
此项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负责安排和组织,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配合(方案另发)。
(五)2008年1月24日至29日(农历十二月十七至二十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分别走访慰问在哈院士、专家。
此项活动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和组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协助。
(六)2008年1月26日(农历十二月十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走访慰问驻哈部队指战员。
此项活动由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和组织,市委办公厅协助。
(七)2008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走访慰问社区居委会。
此项活动由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和组织。
(八)2008年1月29、3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二、二十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走访福利院,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
此项活动由市老龄委负责安排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