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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3、供电企业与客户全部签订供用电合同。
  4、连续两年未发生农村触电伤亡事故。
  五、供电服务
  1、服务承诺兑现率100%。
  2、客户评价满意率≥98%。

  附件二:
江苏省新农村电气化乡(镇)标准

  一、新农村电气化村建设水平
  全乡(镇)所有行政村中,4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
  二、用电水平
  1、户通电率达到100%。
  2、全乡(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7200kwh。
  3、农副产品加工基本实现电气化。
  三、电能质量及降损节能
  1、供电可靠率RS3≥99.5%。
  2、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56%。
  3、10kV综合线损率≤7.5%。
  4、低压线损率≤120%。
  四、电网设施与管理
  1、电网规划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
  2、供电可靠。全乡(镇)至少有1座35kv及以上变电所,并实现双电源供电。
  3、变电所全部实现无人值班,变电所有载调压主变比率100%,节能型主变比率100%,配电变压器均为S9及以上低损变压器,10kv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100%。
  4、线路供电半径:10kv 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 15km,供电半径合格率≥90%,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0.5 km。
  5、变电所全部实现无人值班,变电所有载调压主变比率100%,节能型主变比率100%,配电变压器均为S9及以上低损变压器,10kV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100%。
  6、输、变、配电线路设备完好率达100%,其中一类设备达905%以上;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达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8090%以上。
  7、台区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投运率均达到100%。
  8、电网发展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没有因电网输送能力不足造成拉限电。
  五、用电管理
  1、成立有乡(镇)政府领导参加的用电协调组,支持、协调县供电企业搞好电网规划、用电管理、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供用电环境有序、规范。
  2、生活照明用电采用“一户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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