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黑政明传〔2008〕2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稳定市场物价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市场供应和物价形势。当前,我省作为全国粮食和畜产品的主要生产地,货源充足,供应渠道畅通。虽然有些消费品的价格在高位运行,但处在可控范围之内,物价总体水平没有出现异常波动,绝大部分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群众消费及消费心理预期比较正常。受国际国内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我省价格上涨压力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持警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上来,统一到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稳定市场物价会议精神上来,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做到不发生某一类重要生活必需品严重脱销或较长时间短缺现象,不发生某一类重要商品的“抢购风”,不首开市场物价大幅度、大面积上涨的先河,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进一步搞好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扶持生猪、奶业、食用油生产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好农业、畜牧业和食品加工业生产,增加商品供给。发改、农业、商务、粮食、供销等部门要深入到仓库和流通企业,检查库存情况,摸清库存底数,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商品价格差,多方面、多渠道组织开辟货源,加大采购力度,扩大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保障商品供应,特别是要加大肉类、禽蛋、粮油、蔬菜等食品的供应。铁路、交通部门要继续抓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蔬菜、化肥、成品油、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合理安排运力,畅通绿色通道,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农业、供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经营企业加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以充实库存,保证备春耕需要。各地要突出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等敏感群体的副食品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积极投放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副食品生产,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增加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