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法制、机构编制、保密等部门,对市政府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上报的行政职权清理结果进行审查把关。法制部门侧重审查各单位职权设定的合法性;机构编制部门侧重审查各单位清理的行政职权是否符合该单位职责范围;保密部门侧重审查职权项目是否涉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清理结果的同时,重点审查各县市区政府报送的职权目录。审查过程中,凡无合法依据的,予以废止;凡职责不清的,依法予以确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备案。
(四)编制本单位职权目录。各单位依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清理结果,编制并公布本单位职权目录。职权目录须载明以下内容:
1、职权名称。所行使职权的名称,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表述,做到准确、规范。
2、职权来源依据。职权来源依据必须使用文件全称,并列出具体条款和内容,按照法律效力的高低进行排列。
3、职权行使责任人。明确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处(科、股)室、岗位和人员。
4、公开的具体要求。明确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间和收费依据及标准等。
(五)按照目录分类制作流程图。
1、制作“类别流程图”。如行政许可类流程图,行政执法类流程图,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类流程图等。“类别流程图”要能够明确显示该类别行政权力的基本运行程序。
2、制作“项目流程图”。对行政权力逐项明确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依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的承办岗位、办理制度、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流程图要简单明了,方便法人组织和群众知情办事。职权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修订流程图。
各单位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该项工作大体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教育、动员部署阶段(1月份);第二阶段为全面清理审核、组织实施阶段(2月份);第三阶段为编制目录、巩固提高阶段(3月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认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抓好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有关政策、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针对公务人员思想实际,加强教育和引导,切实转变观念,打牢思想基础,激发工作热情。要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依法公开履行职责和执政为民的能力,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持。
(三)注重督促检查。要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作风,促进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