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煤电油运持续紧张。我市目前虽然没有出现雨雪冰冻等灾害,但应未雨绸缪,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3号)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取切实措施,组织好煤炭生产供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煤炭生产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生产组织,保证基本产量,增加煤炭供给。特别是在春节期间要优先供给电煤和生活用煤,全力以赴保证市内电厂、居民供暖及生活用煤的供应。各煤炭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炭购销合同,严禁借机提价(市经委负责)。
二、加强运输组织、保障交通顺畅。目前正值春运高峰,要把保证运输安全畅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统筹兼顾,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在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平稳、有序的基础上,力保煤炭、粮食和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物资运输。要加强对日耗煤300吨以上企业用煤情况及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存煤情况的监控,加强对粮食、鲜活农产品等供应节日市场物资运输的组织协调,通过强化装卸车组织管理提高车辆运转效率,同时科学合理组织工业产品运输(市经委、商务局负责)。
三、加强电力、供热组织保障,落实用电、供热方案。要进一步加强需求管理,完善用电、供热方案,确保重点单位和居民生活的用电、用热。要加强对重点电力、供热企业煤炭库存量的监控,做好电煤的供应与存储。各电力、供热生产企业要加强设备维护和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发电、供热生产平稳(市经委、哈物业供热集团、哈电业局负责)。
四、强化生产调度,确保油气供应。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保障成品油供应各项措施,搞好成品油和天然气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成品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合理调整流向,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和重点单位用气(市商务局、中庆燃气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