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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规划局关于2008年酒泉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规划局关于2008年酒泉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7〕198号)


肃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城乡规划局制定的《2008年酒泉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2008年酒泉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酒泉市加快城市化发展纲要》精神,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根据《酒泉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创建园林城市年度任务分解情况,现就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提出如下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创建园林化城市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作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落实《酒泉市加快城市化发展纲要》和《酒泉市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意见》,努力开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新局面,打造和谐、优美、健康、环保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工作思路是: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科学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全面落实绿化系统规划,积极推广节水型绿化,建立特色鲜明、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大力加强城市绿线管制,严格控制绿地率指标,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法规体系,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切实提高绿地建设的档次和水平,塑造城市形象,美化城市景观,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化指标的全面完成,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根据2010年建成省级园林城市,2015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计划和酒泉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年度指标分解任务,年内需新增城市各类绿地面积72.9万平方米,完成老城区、新城区、工业园区、火车站区共58项绿化建设项目,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3.8%,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8.3平方米。
  二、具体绿化建设任务
  (一)老城区绿化建设
  完成21项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3.28万平方米。
  1、公共绿地建设
  (1)小游园建设:一是完成老城区共和街北侧小游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地面积8760平方米。二是完成人民街公共绿地和东街分院北侧小游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地面积3800平方米。三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积极协调军分区让出用地,按规划开辟西环南路东侧的“古城墙遗址公园”,新增绿地530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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