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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政办[2008]5号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72个部门和行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为构建和谐新乡和促进中原城市群强市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重视评议工作,认真履行职能,群众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市政府决定对综合考核成绩位列政府部门前10名的工商(并列)、地税(并列)、国税、公安、人口和计生、建委、烟草、人事、畜牧、房管、劳动社保等部门,对公共服务行业综合考核成绩前5名的电力、移动、网通、建设银行、邮政等行业给予表彰,并授予2007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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