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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6)州级数据汇总、分析及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建设

  在各县市建立的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整合各县市土地利用数据,包括数据检查、数据接边、重构数据的拓朴关系,构建州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权属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及全州行政区域内11171.41平方公里的正射影像数据库,满足州级国土资源日常管理需求,并为省级土地利用数据整合提供基础。

  (7)编制州、县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和基本农田分布图。

  (8)编州、县市级写成果分析报告及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城镇地籍调查及城镇地籍数据库系统建设

  (1)资料准备

  各县市需准备如下资料:

  已有的城镇地籍调查图件资料;

  已有的城镇地籍调查表、卡、证、册等资料;

  已有的城镇地籍数据库电子数据成果等;

  有关城镇地籍调查的各种表格;

  其他资料。

  (2)城镇土地调查

  各县市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以1:500比例尺为主,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采用解析等方法测量界址点坐标,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线、权属、用途和面积等。

  土地权属调查或变更调查以宗地为单位, 填写地籍调查表, 由权利人双方实地核定界址点位置,设置界址点标记,现场勘丈界址边长,绘制宗地草图,并由权利人双方在地籍调查表上签章认可。

  沿城镇的建成区外边线确定城镇土地调查的范围,尚未建成的城镇规划区不列入城镇范围,按照农村土地进行调查。

  (3)建立各县市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县市为单位,建立各县市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对各县市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证、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4)城镇土地各分类面积汇总

  (5)编制各县市城镇地籍图和宗地图

  (6)编写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六、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成果

  通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德宏全州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地调查成果。具体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德宏州及各县市乡、村级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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