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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发〔2008〕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7〕42号)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土地调查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德宏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经州政府研究,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德宏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保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结合德宏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概述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位于云南西部,东经97°31′─98°43′,北纬23°50′─25°21′之间。东和东北与保山市的龙陵、腾冲两县相邻,南、西和西北与缅甸联邦接壤,国境线长503.8千米。全州东西横跨122千米,南北纵跨170千米。总面积11171.41平方公里。现辖2个县级市(潞西市、瑞丽市)、3个县(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处高黎贡山南麓,属滇西峡谷区。地势的基本特点是东北高而陡峻,西南低而宽缓;峻岭峡谷相间排列,高山大河平行急下。全州最高点海拔3404.6米(盈江县北部的大娘山),最低点海拔210米(盈江县西部的羯羊河谷),一般海拔800至2100米。州府驻地芒市,海拔920米。其地表景观主要由高黎贡山山脉南延的“三山”与“三江四河”构成。“三山”即大娘山、打鹰山和高黎贡山尾部主脉,“三江”即怒江、大盈江和瑞丽江,“四河”即芒市河、南畹河、户撒河与芒东河。属南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18.3~20℃,年降雨量1376~1649毫米。

  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掌握真实的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土地资源分布和基本农田保护等基本情况,是依法保护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前提,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和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发挥土地宏观调功能、严把土地“闸门”的重要基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举措。国家规定,通过土地调查所获取的准确可靠的数据和图件等成果,将作为核定各地实际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土地管理工作,都将以此次调查成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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