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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佛山市会展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加大对会展业的引进和创新力度

  不断完善我市会展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优化会展业发展的软硬环境,充分发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会展公司的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的各种展销会、展览会、博览会、高峰会、研讨会、行业会议等会展及其它大型活动在我市举行,提高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积极创新会展的举办形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网上会展”和会展电子商务,加强虚拟会展与实体会展的互动和配合,开发国内外协作网络资源,面向全球,对我市会展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推广,打造“永不落幕的展览会”。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分类收集我市各主要行业的企业及产品、服务、需求信息,出版中外文对照的杂志式或者辞典式书刊(含光盘),定向投递或者派发给国内外的著名会展、专业市场、专业采购商、大型连锁超市、行业组织、政府部门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通过举办这种“杂志式的展览会”或者“辞典式的展览会”,积极向国内外宣传推介我市的有关行业、企业及其产品、服务,以达到提供信息、展示形象、开拓市场的目标。

  (六)加强会展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努力营造吸引优秀会展人才所需要的软硬环境,积极引进一批有会展专业知识、办展经验丰富、组织策划能力强的专业会展人才;加强与国内外著名会展公司的合作,利用它们在会展方面的管理、网络和人才等优势,广泛引进会展专业人才;以委托高等院校或者社会培训机构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会展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养。

  (七)加强对我市会展的宣传推介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对外宣传资料、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接待中积极宣传推介我市的重要会展。

  鼓励我市有关媒体开设“佛山会展”专版或者专栏,积极宣传报道我市的会展信息和会展活动。鼓励有关媒体对我市重要会展和品牌会展的广告宣传给予优惠。

  支持相关会展行业协会设立我市会展业的门户网站。

  支持重要会展和品牌会展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相关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每年出版1集《会展佛山》(中外文版)宣传画册,积极向国内外宣传推介我市会展。

  (八)积极与周边城市实行错位经营、联动发展

  充分利用我市与广州接壤、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城际交通条件,实行错位经营、联动发展,实现各具特色、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协调发展的区域会展格局。积极推动我市专业会展与广州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和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简称“中博会”)等重大国际会展相衔接、相配套,通过加强宣传推介和加强交通接送服务等途径,吸引“广交会”、“中博会”等的内外客商前来我市专业会展参观、洽谈、采购、交流。通过借助“广交会”、“中博会”等重大国际会展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我市部分专业会展培育成“广交会”、“中博会”的专业会展、专业展区和分展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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