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改造儿童部的资助项目,只需上报申请资助报告和《佛山市级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表》各1份。
5、申请资助程序。各区向市民政局申报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程序,由区民政局对所属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审核、汇总后上报市“蓝天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6、申报资助时限。2008年3月31日前,各区向市民政局上报申请福利金资助项目。
四、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蓝天计划”,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孤残儿童救助工作的有力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引以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蓝天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积极争取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协调同级有关部门,争取把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纳入区基本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切实落实好土地、税收、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各区根据我市民政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制定科学、全面的“蓝天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有关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验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全用,要重点加强对项目的规模布局、建筑设计、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市局将采取查阅书面报告、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管理不善、资金使用混乱、工作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舆论导向,扩大影响。各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配合“蓝天计划”的实施,积极宣传实施“蓝天计划”的意义、做法及典型事例,调动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更多的资金支持“蓝天计划”。“蓝天计划”项目要设立统一标识,凡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项目,应在主体建筑物的显著位置设立民政部统一制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永久性标识(附件3),彰显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与福利彩票发行双向互动、相互促进的作用。由社会资金捐助建设的“蓝天计划”项目要设立捐赠单位的标识。使“蓝天计划”成为广为人知的民政品牌,促进“蓝天计划”按时保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