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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移动电话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移动电话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8〕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重庆市人民政府三方联合签署的《关于共建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合作协议》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关于发挥移动通信优势推动统筹城乡信息化实验区建设的合作备忘录》的要求,现将我县移动电话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重庆市移动公司计划2008年在我县投入基站建设资金1亿多元实施移动电话村村通工程。目前,县移动通信公司已经完成了新建基站的初步勘测工作,并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真正实现全县境内移动信号全覆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该工程分布广、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工程建设。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全县移动电话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黄勇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国甫、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田源任副主任,县经贸委、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移动公司,由田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事务。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工程质量
  县移动通信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所有新建基站用地的征地手续于3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铁塔安装工程、光纤传输等工程于8月底前完成,并确保年底前新建基站全部开通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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