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工作方案
(湖卫〔2007〕82号)
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现就评议暨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解决存在于基层站所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增强,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升,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保人民健康、为建设卫生强市作出贡献。
二、评议暨创建活动对象
根据上级部署,此次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全市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经本局研究,卫生系统参加此次评议暨创建活动对象为全市卫生监督所。
三、评议暨创建活动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八个良好风气”,坚持“两个务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单位干事创业气氛浓厚;及时处理和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方面情况。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收费、检查、处罚等行为,依法办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公正高效,程序完善;执法办事行为规范,无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和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秉公执法,文明服务。
(三)推行政务公开方面情况。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做到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纪律向社会公开,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对外服务“窗口”,开通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