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卫生系统节能降耗实施意见》和《湖州市卫生系统2007年节能降耗年度推进计划》的通知
(湖卫〔2007〕85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湖州市卫生系统节能降耗实施意见》和《湖州市卫生系统2007年节能降耗年度推进计划》,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湖州市卫生系统节能降耗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全市卫生系统节能降耗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及《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意见》(湖政发〔2007〕19号)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卫生节约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强化节能意识、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医疗卫生单位成本核算,确保实现节能降耗的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控制运行成本,降低医药费用,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促进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坚持节能降耗与创建绿色医院相结合,推进环保生态型医院建设。
(三)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卫生系统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3%以上,年均下降3.4%以上。全市卫生系统节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逐步形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卫生节能降耗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