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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2010年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围绕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入村口主干道两侧绿化、村内主次干道绿化、公共活动场所和农户庭院内外绿化、围村林营造、农田林网化,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
  四、创建标准
  (一)总体要求。入村有绿化景观路,围村有绿化带,村内道路两旁植有行道树,农户房前院内种有树木花草,每两平方米空地至少有一棵树,消除空闲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0%-45%以上。田林路相结合,形成农田林网。树木以果树、用材经济林为主,乔灌结合,形成一路一树、一街一景、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瓜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入村口主干道两侧绿化带宽度在20米以上(或植树10行以上),实现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结合。
  (三)村内主次干道实现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相结合,形成一路一树,一街一景。提倡营造“葡萄路”、“女贞路”、“樱桃路”、 “杜仲路”、“樱花路”、“玉兰路”、“银杏路”等特色道路。
  (四)公共活动场所和农户庭院内外,适宜种树的两平方米以上空地全部绿化。
  (五)营造围村林。植树宽度在20米以上(或植树10行以上),用材林、经济林均可。
  (六)“三网”(林网、路网、水网)建设绿化率达到95%以上。村庄周围向外辐射1公里,实现农田林网化,林网控制面积不超过300亩。
  (七)村镇绿化覆盖率30%-45%以上。
  (八)建有生态文化教育基地1处以上、生态文化宣传专栏3处以上或生态文化纪念馆1处以上。
  (九)在中、小学教学中,每周开设生态文化科普教育课2节以上。
  五、技术要求
  (一)造林标准
  同创建标准。
  (二)树种选择
  1.围村林、“三网”绿化:以107、108、中林46等优质、干性通直的速生欧美杨为主;
  2.村镇、庭院绿化:以杨、柳、榆、槐树、合欢、栾树、垂柳、金丝垂柳、木槿、红叶李、葡萄、女贞、樱桃、杜仲、樱花、玉兰、银杏等树种为主。
  (三)苗木规格
  选用Ⅱ级以上苗木,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无机械损失,无病虫害的优良苗木。
  (四)成保率
  成活率达到90%,保存率85%以上。
  六、检查验收
  (一)自查验收。每年4月下旬,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新乡市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进行自查,分别一、二、三类村,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情况、检查情况、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存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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