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部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改革任务。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形成以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林业经营体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新乡林业生态市。
三、范围和重点
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重点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国有林地林木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先行调处,再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四、具体任务
在2007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市2008年总体目标,2008年度林改工作采取典型引路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另外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借鉴辉县市林业要素市场建设经验,成立林业要素市场,纳入2008年度目标考核。
(一)林改村(750个)
辉县市126个;卫辉市40个;获嘉县42个;新乡县7个;原阳县79个;延津县25个;封丘县346个;长垣县12个;凤泉区9个;牧野区30个;红旗区30个;卫滨区4个。
(二)典型村
每个林改乡镇至少要明确和重点培养1-2个林改典型村,发挥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作用,全面推动林改工作。
五、工作步骤
具体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时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2月25日)。工作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分解目标任务,确定林改乡村,明确林改任务,制定全年林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市、县(区)政府汇报,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第二阶段: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时间:2月25日-3月31日。工作内容:组织召开县、乡林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县(市)、区林改工作,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同时培养好典型,宣传好政策。
第三阶段:乡村联动,组织实施。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内容: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召开村级干部大会,区分不同情况,制定林改具体实施办法;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通过林改方案;公开进行拍卖、招标,签订合同,完善合同,进行公证。
对林改典型村,在第三阶段要完成确权发证,总结验收工作,以起到宣传带动效应。
第四阶段:确权发证,自查总结。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内容:依据林改结果和村民申请,现场勘查,确定林地面积或长度以及四至,张榜公示,确权发证,微机建档。县、乡进行自查总结、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林改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