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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意见

  四、调控产销,稳定市场供应
  1、培育直控基地。建立生猪、蛋禽、蔬菜、牛羊、水产品生产基地,签订协议,落实调控货源,保障市场供给,稳定市场。生猪基地商品猪年产量原则上要达到本地城镇消费量的40-50%;蛋禽基地蛋品年产量要达到本地城镇消费量的20-30%;蔬菜基地面积按城镇消费人口计算人均20平方米,其中高产稳定旱涝保收及大棚设施栽培面积要占常年蔬菜基地的60%以上,近郊菜地要占总面积的50%以上。
  2、组织生猪储备。市、县都要建立生猪活体储备制度,龙岩市区储备3000头,县(市)各储备500头。储备企业从现有市级直控生猪基地中择优确定,已承担国家和省级储备的企业,不再承担市、县的储备任务。生猪活体储备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具体办法由经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市级以下生猪活体储备的应急动用权在当地政府,主要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节日应急保障。
  3、加强市场监控。加强对猪牛羊肉、家禽、蛋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主要农产品市场的监测,掌握生产动态,完善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以及生猪屠宰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猪肉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做好调剂和市场调控工作。完善生猪等“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调运、动用储备、动用风险金等措施,实施市场应急调控。
  4、规范经营秩序。加大猪肉、水产品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市场的监管,建立市场开办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场厂挂钩,强制退出,亮证亮照,挂牌经营,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索票索证等制度;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打击串通定价、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变相提价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处理。要清理整顿涉及农产品产销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
  5、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市、区)财政要将副食品风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 “菜篮子”工作的需要,增加年度预算。“十一五”后四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市级副食品风险资金,用于扶持副食品基地建设、基地受灾补助、生猪活体储备、畜禽屠宰场设施建设、平抑副食品市场价格。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未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县要尽快开征,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菜篮子”等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市、县(区)政府要对各类畜禽养殖场(包括散养户建沼气池)特别是城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处理设施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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