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意见
(龙政综〔2007〕4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副食品消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意见》(闽政[2007]2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菜篮子”工作,促进生产,保证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生产,提高供给能力
1、引导科学养殖。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地方遗传资源保护,扶持健康养殖、规模化养殖、标准化养殖,建立对标准化养殖场长期扶持政策机制,财政性资金重点补助企业畜禽标准化饲养,沼气工程建设,粪污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等项目,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展食草动物、家禽养殖,通过扶持养殖、引进优良品种或选育改良品种,提升食草动物养殖规模和效益,改善市场供应结构。积极探索畜、禽、鱼、果(林)、草综合种养,发展循环经济。
2、稳定蔬菜生产。综合利用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强蔬菜专业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蔬菜基地水、电、路及栽培设施建设,提高菜地高产稳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生产,努力扩大蔬菜设施栽培面积,促进蔬菜均衡上市。鼓励发展“一村一品”,充分发挥地域特色,创建特色品牌。
3、做大水产产业。大力支持水产品健康养殖,扶持龙头企业水产良种引进、选育,通过“公司+基地”的模式发展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加强水产业病虫害预警预报,减少水产养殖病害,提高质量,增加产量。
4、严格质量标准。制订和完善畜禽、水产品、蔬菜等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逐步实现我市农业标准体系、标准管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以适应农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推行无公害操作技术规程,抓好统一供种、施肥、用药和组织销售等关键环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和推广,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带动,加快推进农业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集约经营。大力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产品,创建国家和省品牌农产品,获得更多具有区域特色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5、强化质量监管。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要落实准入条件和实施办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工作。加快建立农产品特别是生猪、水产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农业投入品源头整治力度,重点开展对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以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做好源头防堵。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大打击贩卖病死畜禽力度,在源头上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