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切实解决影响大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创新服务形式,真正实现政企之间的高效直通。通过主动走访、网上受理、问卷调查、电话了解、电子信箱等形式动态了解企业服务需求,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片区企业座谈会、行业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影响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以便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同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不断提升服务理论水平,推动直通车服务持续创新。
7.不断深化服务领域。科学调度,优先保障大企业对水电煤油运等生产要素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主动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 “专线车” 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创新优势推动全市对外开放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发〔2007〕10号)精神,加大对外资大企业的服务力度,不断拓宽对外开放服务新领域;围绕提高城市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高新技术领域直通车服务;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服务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有关部门要针对大企业用工难、融资难等问题,不断优化劳动用工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切实为大企业提供有效服务。要在优化政策环境、发布指导信息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不断促进直通车服务优化升级。各区市要结合各自实际,逐步实现直通车服务向中小企业的全面延伸。
8.为企业家和高端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对企业家个性化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努力解决企业家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激发企业家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各相关部门对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世界500强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和研发人员,要优先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家属随迁、子女入学和医疗保险等政策,为高端人才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四)切实注重实效,严格工作制度,推动直通车服务不断优化升级。
9.继续在力求实效上下功夫。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直通车服务,充分发挥现有直通车服务资源的优势,把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绕开困难,对企业提出的办理事项要“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为企业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办事、文明办事、高效办事、廉洁办事,切实解决“事难办”问题,努力通过打造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增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10.在规范运作上不断实现新突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通知》(青政发〔2004〕55号)要求,规范直通车服务窗口,确保一个窗口对外,真正做到人员到位、授权到位、设备到位、服务到位。要健全直通车服务考核机制,加大对直通车服务事项的督查督办和行政不作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服务评议活动,征求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各成员单位要逐渐完善内部考核机制,促进部门工作持续健康开展。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要建立健全服务事项快速提报和跟踪办理机制,实行专办员负责制,确保服务事项快速提交,以便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办理,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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