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密切合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伤亡事故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促进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不但要追究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惩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现象,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七、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
22.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2008年,市政府将安排资金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政府也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抓紧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财政资助办法,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改良安全装备,改造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应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远程监控和动态管理,以信息化带动安全生产工作现代化。推行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加快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安全监管“精细化、信息化、人性化”。
24.加强安全研究与人才培养。实施安全专业人才战略,以市、区(市)两级安全生产专家组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加强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一定比例配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的管理,发挥安全评价人员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对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进行攻关。
八、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25.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宣传网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和识灾、防灾能力。
26.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要抓好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企业重视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内容,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岗位操作技能、安全法律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加强区(市)、镇(街道)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