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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总量不断增加,城市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逐年大幅度提高。但目前城区卫生资源配置存在布局、结构等不合理的现状,80%以上的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卫生资源过剩与不足并存的矛盾突出。为了适应城市人口增加、人口老龄化、农村部分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及疾病谱的改变等新情况,在城市卫生工作中必须合理调整和配置卫生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努力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方便群众防病治病,保证广大群众能够较为公平地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覆盖城市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努力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08年,新罗区和漳平市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立,基本形成以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技术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其他社会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各县级城关、城郊卫生院全部转型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成服务网络健全、政策配套落实、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就近得到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比例和综合服务满意率明显提高,力争达到35%和80%。随着城镇建设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拓展社区卫生服务。
  (三)建设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坚持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
  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不到2万的街道办事处,可与邻近街道联合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不再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居民从住所步行15分钟不能抵达本街道或者邻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众就医不便、人口达到0.5-1万的居民小区,可以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由公立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举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实行一体化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原则上应相距1.5-2公里。整合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进行转型和改造,也可由公立综合性医院举办,将富余的卫生技术人员或设备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居民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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