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公务员法》、《干部教育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使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健全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制度。自治区各部门和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每年年底前要将本年度的培训情况、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建立培训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学员意见和要求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情感沟通,加强对教材质量、师资水平、课程设计的评价反馈,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探索建立公务员培训学分管理、培训质量评估等制度,促进培训方式方法的不断改进,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完善和落实培训考核结果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定》,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证书的发放、登记制度,建立公务员培训档案和公务员培训管理信息库,对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在职自学等情况按学时进行登记统计。
(四)优化培训资源配置。
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要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宁夏干部培训教育中心培训公务员的主渠道作用。同时,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等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积极推广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效果。推动培训机构改革创新,创立培训“品牌”,形成覆盖广泛、渠道多样、优势互补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各市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公务员培训机构的工作指导。
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培训的信息化水平。实施“干部网络培训教育工程”,建设“宁夏干部网络学习课堂”,开发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网上教育培训资源基地,为公务员补充更新知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提供高效、便捷、开放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加强中国人事人才网卫星远程学院宁夏分院及5市分院建设,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卫星远程学院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开展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与长三角地区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借用长三角地区系统、成熟、高层次的师资、课程、教学资源,为我区公务员培训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