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08年-201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2008年-201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08年-201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为了加强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
《公务员法》)、国务院办公厅《“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2006年-2010年宁夏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总体部署和中央全面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公务员工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清廉、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我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总体要求。
1.坚持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公务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