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五常法”管理实施指南。根据《
食品卫生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五常法”管理要求及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湖州市餐饮业(食堂)“五常法”管理实施指南》和《湖州市餐饮业(食堂)“五常法”管理评价分值表》,为科学有效实施“五常法”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举办“五常法”管理培训班。由市卫生监督所和有关行业组织共同举办“五常法”管理培训班,重点对餐饮业单位和学校主管领导、餐饮部经理、厨师长进行培训,学习掌握“五常法”管理基本知识,为实施“五常法”管理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
1、开展试点工作。实施“五常法”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各地要本着“试点引路,典范示范”的原则,选择部分餐饮单位或学校先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在试点和推行过程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全面组织实施。各地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在A级餐饮单位和A级学校食堂中全面组织实施“五常法”管理。要积极引入、自主创新,有效推进“五常法”管理。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要依据《实施指南》的要求,逐条对照,查找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
充分发挥“五常法”管理自律小组的作用,以常活动、常互查、常互学、常改进、常创新、常交流、常沟通等举措促进企业自律。在各餐饮单位和学校实施“五常法”管理的基础上,由“五常法”管理自律小组依据《湖州市餐饮业(食堂)“五常法”管理评价分值表》组织评估。评估得分≥85分的为“五常法”管理达标单位。今年起,“五常法”管理达标作为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必备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施“五常法”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五常法”管理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稳步、有序、有效地实施。为加强实施“五常法”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湖州市实施“五常法”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级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五常法”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监督处)。市卫生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卫生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以保证“五常法”管理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