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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尽量少占用耕地;
  2.相互协调,整体推进;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4.注重质量,提高效益;
  5.政府主导,市场调节;
  6.自下而上,统筹安排。
  三、总体布局与建设目标
  (一)总体布局
  根据新乡市自然区域特征及决定区域分异的主导因素、林业建设现状,规划以“两区”(山、丘区,以下简称山区;平原区)、“两点”(城市、村镇)、“一网络”(生态廊道网络)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林业生态体系。
  (二)建设目标
  利用5年(2008年~2012年)时间,力争4年内建成完备高效的农业生产生态防护体系、城乡宜居的森林生态环境体系、持续稳定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使全市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实现生态新乡目标。到2012年,全市新增有林地39.38万亩,达到214.41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3.21个百分点,达到17.68%(林木覆盖率达到29.44%)。80%的县(市)实现林业生态县。
  四、建设重点
  (一)国家林业重点工程
  1.退耕还林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地还林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林业厅安排,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作为近期工作重点,进一步摸清25°以上坡耕地情况,实事求是制定下一阶段总体规划,在国家暂不安排新的退耕地还林任务的情况下,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
  2.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
  进一步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突出重点治理区域,强化植被恢复,努力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
  --太行山绿化工程
  为使太行山的生态环境适应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保卫京津地区及华北平原安全的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建设太行山生态治理工程。该工程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和凤泉区3个市(区)。
  --防沙治沙工程
  为保护京津地区生态安全,国家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同时在全国开展了防沙治沙工程,我市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继续实施黄河故道沙区治理工程。该工程涉及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卫辉市、辉县市7个县(市)。
  3.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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