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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鹤壁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鹤壁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2008年鹤壁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三日

  2008年鹤壁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 ( 豫政 〔 2007 〕 8l 号 )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8 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豫政办 〔 2008 〕 8 号 ) 要求, 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林业生态市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林业生态市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点面结合,确保实效,全面启动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重点推进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生态能源林等工程建设,圆满完成林业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全市造林任务 14.71 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任务 0.91 万亩。

  (二)育苗。全市安排育苗计划 0.8 万亩,其中园林绿化苗木 0.19 万亩。

  三、建设重点

  重点安排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适当安排林业产业工程。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突出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生态能源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森林抚育和改造 6 个重点工程。

  (一)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工程。全市完成造林任务 0.64 万亩。要乔、灌、花、草等合理搭配,突出乡土树种,增加乔木量和森林斑块,提高森林覆盖率。

  (二)村镇绿化工程。全市完成造林任务 1.18 万亩。重点搞好围镇林、围村林及街道、庭院、空闲绿地、街心公园、乡村道路绿化, 构建新农村森林景观和生态林业体系。 对居民庭院、街道和四旁等统一规划布局,充分利用村镇及其周围的可绿化土地,因地制宜发展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等各类乔灌花草。通过环村镇林带、生态片林、小绿地、小果园及四旁绿化,实现 “ 三季有花,四季常绿 ” ,建设生态村、生态乡镇,全面完成 8 个重点乡(镇)和 150 个重点村庄的绿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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