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时间短、任务重。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府建立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好家电下乡试点期间的市场秩序维护和安全工作,把这项惠及农民的事情办好。商务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层层公布家电下乡工作电话,并有专人负责,为群众解疑释惑,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为促进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资金补贴。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根据《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家电下乡补贴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自愿申报、据实拨补”的原则。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品种。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冰柜)和手机,具体品牌和型号按商务部和财政部规定执行。补贴产品价格为:彩电单价 1500元(含 1500元,下同)以下,冰箱(冰柜)单价 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 1000元以下。
(二)补贴标准。财政部门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 13%给予补贴。
(三)补贴依据。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于 2007年 12月 1日至 2008年 5月 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具有鹤壁市农业户籍的农户(下称购买人),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在同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 2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