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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
(鹤政〔200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商务局、财政局制定的《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三日

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豫政〔 2008〕 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财政补贴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试点时间和主要内容

  试点时间: 2007 年 12月 1日- 2008年 5月 31日。

  主要内容: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有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冰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

  三、试点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按《鹤壁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 家电下乡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

  (一)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

  经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和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承担我省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 10家,即:青岛海尔销售公司、河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河南永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联合体、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河南家裕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荣事达美的电器营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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