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文〔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指导重大节能减排工程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预算内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庆贵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范学贵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海燕 市政府副市长
王保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林成 市政府秘书长
唐俊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庆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亚周 市监察局局长
刘庆宇 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局长
原建国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舜书 市教育局局长
秦 英 市科技局局长
熊西庆 市财政局局长
赵世军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唐艳青 市环保局局长
薛永宏 市统计局局长
卢湘原 市交通局局长
聂 聚 市农业局局长
李志铭 市水利局局长
郭祺祯 市畜牧局局长
李 实 市商务局局长
张 杰 市卫生局局长
王志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秦芳丽 市民营局局长
王援朝 市国资委主任
宋树欣 市工商局局长
杨国政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赵文厂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徐 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良恩 市广电局局长
李贵臣 新乡供电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