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7〕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城市管理局 2007年12月)

  为深入推进“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集中处理模式,现就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

  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总体目标是:2008年6月底前,各县须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报审、备案工作;2008年12月底前各县须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各乡镇须建成1座机械化生活垃圾中转站;各县农村垃圾收运率2008年应达到50%,2009年达到90%,2010年达到100%。

  二、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当前,由于长期的传统生活习惯影响,许多村民的卫生习惯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各县(区)要通过动员教育、媒体宣传、进村入户座谈、典型引路等形式,不断加强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把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促进卫生、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个个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多方筹集资金

  由于历史欠帐较多,要完成省里下达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投入较大,资金缺口较多。各县(区)要继续解放思想,打破县域和乡镇区域界限,多方筹资,合理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垃圾中转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场等重大设施可采取引资合作的办法,相邻县也可合作建设垃圾处理场,以扩大建设规模,增强招商吸引力;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可因地制宜,不一定每个乡镇都要建,并积极争取获得省里以奖代补资金的优惠政策。各县也可采取以奖代补资金的补助方式,加大对乡村环卫经费的投入,有条件的应积极争取项目建设国债资金,以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