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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办公室2008年度农村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宣传发动,提高全民绿化意识。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搞造林声势。积极宣传造林绿化的目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造林绿化重要性的认识和投身绿化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爱绿、护绿、植绿、兴绿的良好风尚,最终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动手,绿化美化家园,营造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抓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建设、加快林业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按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县乡领导要亲自参与实施,帮助解决问题,把造林绿化工作当作冬春季农村工作的大事、要事来抓,把林业规划落实到村组地块,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造林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抓造林质量,巩固造林绿化成效。一要认真落实好品种和苗源,要做到起苗、运输、浸泡专人负责,对林业重点工程严格实行用苗许可证制度,严禁用病苗、弱苗、失水苗造林。二要全面推广杨农间作模式,为农民套种留足空间,实现林农共存、长短结合、优势互补,确保农民增收。三要大力推广杨树大塘、大苗、大水、深栽、浸泡、地膜覆盖造林技术,保证造林质量。四要积极推广机械化打塘技术,以解决农民外出务工,树塘开挖缺乏劳动力的问题,同时提高树塘开挖质量,降低打塘成本。各县区的重点项目工程,凡是适宜机械施工的,都应以机械作业为主。

  (四)抓造林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力量发展林业。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经营权、搞活使用权”的思路,大力推行林地和宜林地的所有权、经营权与使用权分离,建立起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责权利相统一的新机制,引导“三资”投资造林。各地要抓紧做好宜林山、滩、堆、堤、埂造林经营权的拍卖、租赁、承包等机制落实工作,确保在项目实施前将经营机制落实到单位、到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头,保证不栽一棵无主树。对绿色通道建设要采取项目化管理,专业化施工,确保建设成效。

  (五)抓重点工程建设,发挥领导和科技示范作用。继续开展领导挂帅优秀工程评选和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各县(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继续挂帅主抓一项造林绿化工程(具体项目名单由市林业产业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对被评为领导挂帅优秀工程的给予表彰。继续开展绿色乡镇建设活动。对照绿色乡镇标准,凡年内达到要求的,由乡镇主动申报,县级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市政府,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发给奖牌。继续开展绿色村庄建设活动,凡验收合格的将报请省给予补助。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抓好“五个一”林业示范工程,发挥其科技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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