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要通过推进制度创新、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培训教育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用人单位依法管理水平,消除劳动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劳动关系。要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建立和完善"四大机制",实现"三个提高两个下降",即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规范和强化和谐劳动关系的监管机制,创新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调处机制,拓展和健全和谐劳动关系的救助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集体合同覆盖人数提高到500万人以上,工会组建率提高到80%以上,劳资纠纷调解成功率提高到85%以上,重大劳动争议量下降15%以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量下降30%以上。
(四)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创新是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动力源泉。要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凡是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凡是有利于预防化解相关矛盾和问题的,凡是有利于及时调处劳资纠纷的,都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并及时加以总结完善,确保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立法进程,做好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力争在年内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尽快完成欠薪保障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和
工会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市政府要在上半年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出台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意见。
(六)加大对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升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是促进劳动者自身发展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要探索建立劳动者诚信制度,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级工会、用人单位等要力争把全面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围绕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技能提高,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多种学习教育培训方式,实现全市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普遍提升,为深圳的经济转型和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