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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凉府函〔2007〕32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04年以来,全州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凉委发〔2004〕35号)精神,全州档案工作在库房建设、档案资源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为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全州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州政府决定对档案工作成绩突出的宁南等9个县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争创先进,奋力开创全州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1.全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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