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是实行管理民主的前提,是加强党的执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搞好换届选举,对于增强村(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保障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调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增强村(居)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任务在村(居)民委员会的贯彻落实,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要从巩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凉山”的主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民政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参与,确保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和广泛的民主实践,是基层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县市、乡镇两级都要成立强有力的选举领导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县市、乡镇两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规范工作程序,针对各乡镇的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对情况复杂,有可能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村,乡镇的主要负责人要驻村包片帮助解决。在认真做好选举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善于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防止和杜绝一切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问题和事件发生,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严肃纪律,确保选举工作依法顺利实施
选举工作的根本任务是选好“两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因此,各地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选优的原则,采取依法提名,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办法,反复酝酿,充分协商,依法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有文化、懂经济、会管理、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能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群众拥护和信赖的人选进“两委”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