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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河西中学初中美术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河西中学初中美术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8〕40号)


南京市河西中学:
  你校经浦口区物价局转呈的《河西中学美术班专业教学成本核算报告》收悉。鉴于你校初中美术班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并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学校外聘名校名师专业辅导,用于美术教育的硬件投入较大,经研究,同意你校向初中美术班学生收取美术培养费每生每学期3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从2008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执行。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浦口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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