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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嘉政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城乡一体化先行地的总体部署,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推进高技能振兴工程,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建设劳动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劳动保障能力水平,促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08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扩大就业,解决失业,再创就业再就业新业绩
  以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继续建设和完善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及延伸到村(社区)的就业信息平台,为全面落实各项促进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提供载体,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平台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深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活动,并在市本级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充分就业村的创建活动,促进城乡居民平等充分就业,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85%以上。积极落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农民工培训和就业服务项目,推进农民转移就业。不断加强促进就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的就业政策,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管理,加强就业援助,逐步形成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继续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在制度层面做出安排,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切实加强农村低保户家庭的就业帮扶,努力使50%左右的农村“双有”(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低保家庭实现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导向作用,落实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规范市场招聘行为。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供求信息。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登记、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探索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办法,试行城乡社会调查失业率。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0000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0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力争在去年的基础上不反弹;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000人,全市农村劳动力一产从业人员比例控制在 20%以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达到50%,创建充分就业村达到10%,其中市本级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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