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政府转发关于市城乡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嘉兴市城乡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日
嘉兴市城乡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嘉兴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规划》(嘉政发〔2005〕39号)、《嘉兴市教育强市建设与“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嘉委发〔2007〕21号)和《嘉兴市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嘉政发〔2007〕5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城乡教育整体水平,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底前,全面消除薄弱学校,学校规模小学达到6班及以上、初中达到12班及以上,农村中小学标准化达标率95%以上;全面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使农村学生享受与城市学生同样的教育待遇。
三、主要任务
1. 消除破旧校舍,校舍总面积、普通教室和专用教室用房面积至少达到Ⅲ类标准化学校生均面积指标。
2. 小学6班配置60米长跑道一组,水泥篮(排)球场一个;12班及以上配置200米及以上环行跑道一组,每6班配置水泥篮(排)球场一个;初中配置250米及以上环行跑道一组,每6班配置水泥篮(排)球场一个。
3. 所有学校实现“校校通”,广泛开展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将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农村。农村中小学实验仪器、图书装备达到国家标准,每所中小学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闭路电视系统、校园音响系统,按规定配备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等专用教室,使农村中小学现代化教学装备基本接近城镇学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