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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印发《二00八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20.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根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风险程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突出重点产品,加大抽查频次,深入实施评价性、预警性、跟踪性和强制性抽查。在监督抽查实施过程中,坚持抽查检验与后续监管并重、抽查结果与过程控制并重、抽查计划与科学评估并重的原则,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21.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按照全面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行政许可、证后监管以及名牌推荐等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探索在流通领域建立电子监管码查验制度,实现《首批入网产品目录》中产品在2008年6月底前赋码上市。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网信息,对入网产品实施产品溯源及质量跟踪,为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供保障。

  22.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和食品召回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市缺陷产品和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召回实施程序和要求。筹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开展对有关质量信息的收集与综合分析,加大对召回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缺陷产品和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召回及销毁。

  23.探索质量信用评价机制。以组织机构代码为主线,整合企业资质、质量荣誉、证后监管、监督抽查以及违法违规等质量信息资源,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数据库的建设,研究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模型,试行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并实施分类监管,为构建质量诚信体系奠定基础。

  24.建立质量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对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警能力、分析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和妥善处理,保障市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质量技术依托  推动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

  25.推动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落实《上海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节能标准化工作,加大钢铁、工业锅炉窑炉、公共交通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标准研究与制修订的力度。加强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与监测、环保产业领域的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加快《污水排入城镇下水管道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进程。

  26.加快能源计量技术应用步伐。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技术机构等各方面的作用,全面推进耗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完成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模式的重点研究,制订《上海市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优化模式》,在确定典型用能单位计量器具优化配置模式的基础上,对其他用能单位进行推广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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