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8〕13号 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07年10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州人民政府出台了《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0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但一些县落实《实施意见》的力度不够、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进展缓慢、工作滞后,影响了全州的改革进程。为此,州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添措施,加快推进我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切实解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局,涉及面宽,群体效应强。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重要意义,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落实牵头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二、准确把握重点
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各县要认真分析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改革。在改革中,要把握好以下重点:一是科学设置机构。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按县主管部门向乡(镇)派出农业技术推广站设置。二是理顺管理体制。理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落实县管。《实施意见》明确了实行条块结合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践证明,这种管理体制不仅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有利于专业化服务;也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政事分开。三是保障经费投入。要把属于财政供养的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四是优化队伍结构。各县要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的编制数,并划归县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把人员“进口关”,择优聘用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