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阜新市政府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阜新市政府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对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价格监控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对市场物价齐抓共管的局面,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一)切实抓好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工作。主要食品市场稳定是价格总水平稳定的基础。各县区政府、各级农业等部门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粮食、猪肉、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逐步提高地产商品市场占有量,增强农产品供应能力。商业、粮食、供销等部门要做好市场调研和监测,密切注视市场运行态势。其中,商业部门要做好商品市场供应及市场稳定工作,粮食部门要做好粮食品种及食用油的市场供应及市场稳定工作,供销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及市场稳定工作。要重点做好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食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不脱销、不断档。
  (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物价、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经营者相互串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合谋涨价、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抓住典型,从严惩处,公开曝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实行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确保重要商品价格稳定。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为防止和抑制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合理涨价,各有关部门要对粮、油、肉、奶等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批发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提价备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