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用好现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基础上,积极从州外、行业外引进一些优秀人才,让他们在林业产业化建设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首先要加强林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再教育工作,整体上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不断改善各类专业人才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对特色优势经果林等基地建设要加大投入力度。用好、用活中央财政林业贷款项目财政贴息政策和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林业龙头企业贷款项目等,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政策性银行应在业务范围内积极提供金融服务,适当延长林业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对林业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林业企业发展。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加大林农的小额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县开展对林业种植业和林下养殖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试点,增强林业产业项目抗风险能力。
落实林业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对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和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对新建的各类林产品专业市场、集贸市场3年内按低标准征收市场管理费。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分别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县、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原则和重点,加强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规划部署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扶持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林业部门作为林业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争取项目产业管理的机构编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编制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服务、督促检查、档案管理等工作。发展改革委要把林业产业纳入区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支持产业基地建设;经委要加强对林业相关产业的指导,督促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帮助林业企业搞好设备和技术升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金融单位要积极提供信贷服务。科技、商务、质监、工商、税务、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共同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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