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各地(市)积极整合专业救援力量资源,认真研究制定《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了应急抢险救援响应联动机制。林芝地区行署研究制定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现了消防、交通、林业、急救、市政抢修与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联动响应。全区消防部队积极拓展职能,着力加强全面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责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依法监督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不断提高,涌现出了“布达拉宫模范消防大队”等一批先进典型,成功处置了“4?30”阿里井下救援、“5?18”青藏线油罐车倾覆、“5?24”日喀则交通事故、“7?13”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灾害事故,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七大、雅砻文化艺术节、珠峰文化艺术节、羌塘赛马文化节等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充分发挥了消防部队的“拳头”和“尖刀”作用。2007年,全区消防部队共监督社会单位10288家次、消除火灾隐患7543处;接警出动975起,出动车辆1618 辆次,出动警力8166人次,参加火灾扑救175起,各类公务执勤250次,抢险救援102起,社会救助445起,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2007年,各地(市)认真落实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2006-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加大落实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有部分地区目标任务完成的不够好。
1.全区各地(市)均没有完成“20%以上的乡(镇)和20%以上的村(居)委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的目标;
2.拉萨市、林芝地区、那曲地区未制定本地区《“十一五”期间消防发展规划》;
3.日喀则、林芝、那曲、阿里地区未开展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拉萨、昌都、山南虽已启动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但未按时完成;
4.已组建公安消防大队的41个县(区)中,还有18个县未配置消防车辆。其中,日喀则6个、山南3个、阿里3个、那曲2个、昌都1个、林芝1个;
5.昌都地区芒康县至今未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牧区及“五小场所”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截止12月20日,全区共发生农牧区火灾85起,死亡4人,分别占火灾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2.1%和33%;“五小场所”火灾107起,死亡5人,分别占火灾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3%和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