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要严格程序,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重过轻罚、以罚代刑等问题。
四、齐抓共管,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18、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安全生产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的特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实,每年至少组织1-2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新闻媒体要开辟安全生产专栏,组织安全生产专题报道,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作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地报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9、进一步抓好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的规定,要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的成果,抓好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安监部门要及时制订规划,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把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挂包责任制度,加强对联系乡镇的帮助指导,协助乡镇搞好规范化建设。要落实乡镇长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
20、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和民主决策的作用,依法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安康杯”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益。共青团要发挥联系广大青年的优势,在青年中开展“青年示范岗”、“青年安全技术能手”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各类安全生产协会和科学技术、宣传教育、评估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要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发挥积极作用,当好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