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08〕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通知》(国社卫办函〔2007〕1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精神,建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确立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保障群众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现就加快我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保障居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
--坚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坚持预防为主,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均衡发展,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参与的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建立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算补偿机制,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综合改革。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之间的有效合作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