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推广示范县创建经验。在尚未实施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或经验推广的县(市、区),继续开展示范县创建经验推广工作,加快完善和建立地方病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新型防治模式的步伐。
二、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召开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启动会、2007年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总结、评估上年工作,表彰年度工作先进,安排部署新一年中、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和具体工作任务,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二)制定消除地方病危害评估标准。组织制定《陕西省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评估标准》,为科学评价我省“十一五”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目标实现情况提供依据。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努力做好与计划、财政、水利、扶贫、农业、教育、工商、广电、盐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布病疫情控制、氟砷改水为重点,统一认识,紧密合作,开展综合防治。
(四)组织督导检查验收。以省政府名义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对“十一五”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掌握工作进度、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及存在问题;按照省上与各市和省级业务单位签定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以国家下达的防治项目为重点,省、市组织中期督导检查、专项检查,实施年终考评验收。
(五)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一是加强鼠疫防治能力建设。派员参加国家举办的技术培训和进修,省内举办多层次的鼠疫防治技术培训班,以提高各级业务人员的检诊水平;通过加强实验室建设,使省疾控中心定边鼠疫监测站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使榆林市地病所鼠疫血清学实验室工作全面启动。二是利用中、省投入,加强省地病所和重点市硬件装备,使之更加适应地方病防治、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三是按照中央项目要求实施地方病防治人员岗位培训和项目培训,分别举办市县两级地方病防治人员业务培训班、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国家项目各病种技术培训班,解决因人员变动而出现业务技术工作上的脱节问题,提高我省地方病专业人员的总体业务素质,保证中、省地方病防治及健康教育项目正常执行。
(六)深化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以燃煤型氟砷中毒、碘缺乏病为重点的地方病危害及防治科学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严格实施《陕西省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行动计划》,组织5.15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开展鼠疫、布病及其它地方病防治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将病区群众特别是在校学生和家庭主妇作为重点目标人群进行干预,强化全民防病意识,为推行和自觉接受有效防治措施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