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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电煤生产供应的紧急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电煤生产供应的紧急通知
(宜府办函〔2007〕2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7年12月2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乌峰镇狮子山煤矿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7人受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确保今年最后20多天的煤矿安全。12月4日,市政府组织市经委、市安监局、川南煤监分局等部门召开了紧急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和电煤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检查
  当前,正值煤矿事故多发季节,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但我市境内的主网火力发电厂存煤不断减少,电煤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和电煤供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从实践“三个代表”、建立和谐社会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和电煤供应工作的领导,继续实行区县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目标任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任务完成。市政府决定:全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和电煤供应督查工作,市政府已于12月4日起,组织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四川煤监川南分局等部门分两个组到重点产煤区县督查,推动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监管,确保煤矿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有效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加快资源整合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各区县要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的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以及资源整合、停产整顿矿井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对已确定关闭的煤矿,要按照关闭矿井的标准,一次关闭到位,不留后患。坚决杜绝矿井应关未关、关闭不严或矿井关闭前突击生产酿成事故的行为发生。各区县政府必须按照省、市政府对煤矿整顿关闭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关闭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煤矿,达到关闭标准。同时,加快资源整合进度,要督促煤矿尽快签订整合协议,做好储量核实、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等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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