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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生态廊道网路体系。总任务4.52万亩。其中,用日本政府贷款造林1.66万亩,荒地造林2.0万亩,二级以上廊道建设0.86万亩。重点分布在南洛高速公路、北环路、颍河郾城段、新台路、李漯路、许泌路等两侧。涉及临颍县、舞阳县、郾城区、召陵区、源汇区。
  (四)农田防护林改扩建体系。总任务1.82万亩。其中,淮防林0.38万亩,用日本政府贷款造林1.44万亩,涉及临颍县15个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林业生态建设负总责。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和乡镇,落实到地块,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各部门、各系统要按照部门绿化分工负责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绿化措施,高标准做好各自的绿化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豫政〔2007〕81号文件要求落实林业生态建设资金;铁路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123号)要求做好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高标准完成提速铁路绿化任务;交通部门要搞好已通车高速公路绿化工作;水利、河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河渠绿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搞好林业生态建设用地协调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做好部门绿化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部门承担的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管理,科学编制作业设计。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08年度生态省建设营造林计划,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将任务层层落实到地块。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和生态廊道网络建设中的景区道路、主要河渠、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主要地段,要实施多树种合理搭配,乔灌花草结合,提高绿化标准和景观效果。坚持做到按照设计施工,按设计标准验收,坚决杜绝工程项目之间地块重叠、重复上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作业设计的管理,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是造林作业设计的具体承担单位,要保证作业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三)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核查的有关要求,省政府已经改革了造林补助资金使用办法,改下达项目的同时下达资金为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在县区、市自查和复查结束并将验收材料报省后,拨付工程资金的50%;省核查稽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工程奖励资金。工程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林业生态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造林实行全过程督导,对当年造林情况全面检查,核实造林面积、造林质量、成活率、保存率,落实经营主体或林权证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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