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的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个人的社会信誉意识,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教育途径和方法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诚信教育融入到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去。诚信教育活动要遵循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既要有声势、影响,又要扎扎实实。要根据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工作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一)要将诚信教育作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 重要内容。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被奉为中华民族做人之根本。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通过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培养学生懂得“诚信”的做人原则,“诚信”的处世标准,“诚信”的学习态度。
(二)要将诚信教育与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等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营造“内诚于心,外信与人”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节假日、纪念日、宣传日组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通过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的故事、典故、格言等,开展诵读、表演、故事会等活动,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做人的根本;充分发觉身边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并加以宣传、学习,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参观、走访等形式,让学生感受诚信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
(三)要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强化教师诚信教学意识,各学科教师既要充分挖掘课程中的诚信内容,又要将课外诚信事件、诚信人物等寓于课堂教学之中,使诚信教育有机地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科学精神与诚信精神并存。
四、具体安排
(一)各中小学校开展“我做诚信人,共筑诚信南昌”师生签名活动,并由优秀学生代表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书;
时间:2008年3月
参加对象:各学校全体师生
(二)开展“南昌市德育示范校”的评选及表彰活动;
时间:2008年4月-5月
参加对象:全市各中小学校
(三)在全市中小学校设立诚信考场
时间:2008年6月
参加对象: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迎奥运,共筑诚信”征文活动;
时间:2008年7月-8月
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五)开展“寻找南昌城市精神”主题班队会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