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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体系的建立。年初制定目标任务,年底组织考核。市对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完成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的目标。
  徐州、张家港、南京三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完成试点规划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突出地方特点和试点特色。年内全省完成60个节水型企业、15个节水型社区、5个节水型灌区、30个节水型高校创建。
  全面推进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年内完成100家企业(单位)节水技改,并加强总结,推广重点行业节水技术和废水“零”排放技术。
  完成现有《江苏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的修订工作。苏州、徐州、宿迁等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研究以自来水为水源或转供水用水户的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
  三、深入贯彻国务院460号令,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60号令,组织开展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取水、无计量取水、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等行为,对突出问题实行重点督办。
  完善取水许可审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管理,完善报告书预审制度。
  强化地下水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将年度开采计划逐级分解至每眼深井,开采总量控制在计划以内,完成超采区压采任务。研究提出加强浅层地下水、地源热泵、地热水、矿泉水的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继续编发地下水监测季报、年报,恢复地下水位月报制度。
  研究建立以市为单位的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体系,以及区域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
  四、加大水资源费征管力度,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
  认真落实水资源费各项征管政策,运用综合手段提高征收到位率,力争年征收总数4.6亿元,较上年增加10%。
  督促未出台调价文件的市、县(市)政策落实到位,清理各地随意减免水资源费的地方政策,提请省政府组织对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征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会同审计部门对用水大户、重点用水行业进行审计。
  修改和完善《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再生水、中水的合理定价和惩罚性水价政策,以及水资源费与水价的合理比价。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
  完成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立项、初步设计工作和年度建设任务,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
  完成对各市2007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推进市对县级考核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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